访谈时间:2015-05-26 09:30 - 2015-05-26 10:20

访谈嘉宾:
市民政局局长    龚上迈

访谈简介:做好“三个群体”服务保障 助推吉安全面小康

文字实录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上午好!这里是吉安市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直播现场,本期访谈的主题是:做好“三个群体”服务保障,助推吉安全面小康,我是主持人树青。今天我们访谈直播室邀请的嘉宾是市民政局局长龚上迈。龚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直播间。先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 【嘉宾】龚上迈: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

    • 谢谢龚局长。吉安是著名的优抚大市,全市社会救助群体、老年群体和优抚群体,简称“三个群体”总人数超过100万人次,做好这“三个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全面建成小康吉安的迫切需要。在开始互动交流之前,想先请您给广大网友们简单介绍一下市民政局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医疗救助、优抚安置等民政民生保障工作的相关情况。

    • 【嘉宾】龚上迈: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和大家共同探讨做好“三个群体”服务保障有关问题。首先,我谨代表吉安市民政局对各位网友长期以来对民政建设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感谢吉安市政府网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与网民互动的交流平台。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科学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三个群体”的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具体为:一是将民生保障网织得更实。为切实保障好全市27万多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一方面,我们想方设法做大保障蛋糕,仅2014年,全市发放低保资金6亿多元,实施医疗救助15.8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9亿元,开展临时救助921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29万元。特别是通过各级的共同努力,去年,我市争取农村低保扩面指标22466个,惠及2万多农村困难群体。另一方面,公开公平公正分好蛋糕。通过听证、备案、年审、居民家庭收入信息比对等项机制,遏制和防范关系保、人情保等“优亲厚友”现象发生,较好地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62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4%,并且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为保障好广大老年群体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归,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社会加大投入,着力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仅“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近十亿元,新建县级福利院5所、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53所,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颐养之家、农村幸福院)601个,新增养老床位4800多张,为全市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较好地满足了养老需求。三是严格落实好国家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全市有优抚对象30多万多人,其中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3万余人,在优抚群体的保障服务上,我们较好地做到了三个到位:提标提补到位。全面建立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进行提标提补,2003年以来,先后12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到位,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训率、合格率和推荐就业率均达到100%。2012年以来,全市共完成了12个批次、1965名退役士兵的免费技能培训工作。退役转业士官安置到位。仅2014年,全市岗位安置退役转业士官133名。

      【主持人】

    • 谢谢龚局长,通过您的介绍,让网友们对我市开展“三个群体”服务保障工作情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各位网友,此刻我们的节目正通过吉安市政府网进行视频直播,如果您要给本期节目的嘉宾,市民政局局长龚上迈提问、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您可以通过在线留言的方式参与我们的活动,龚局长也将现场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交流。

    • 【主持人】

    • 我市城乡贫困人口的面还比较宽,特别是因病、因残致贫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网友“平安是福”留言,我因身患重症丧失劳动能力,向村里提出低保申请,村里解释受名额限制不能受理,要我等待,我想了解的是,基层低保是否有名额限制?

      【嘉宾】龚上迈:

    • 在低保的申请中,无“指标”限制,以农村低保为例,吉安市确实有低保人数占农村人口比例4.5%的保障面,但这只是个宏观的标准,并没有哪个乡、哪个村的低保人数必须占人口4.5%的限制。如果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乡村,这个比例可能远远低于4.5%;如果是在经济条件稍差的乡村,比例有可能偏高。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40元的农村标准,均可以提交低保申请。

    • 【主持人】

    • 城乡低保发挥了民生保障的“兜底”作用,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网友“笑对人生”留言,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我家低保金领取存折上每人每月只有220元,低保不是按标准保障吗?

      【嘉宾】龚上迈:

    • 我市城市低保实行分类保障,按照贫困程度的高低享受相应类别档次的低保金,并不是所有低保对象都按相同标准发放。分类保障的做法是:根据保障对象家庭结构、健康状况、致贫原因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保障类别,再根据类别给予相应的分档保障金额。全市低保对象主要分为A、B、C、D、E五类,A、B类为重病、重残等生活特别困难,丧失劳动能力,并依靠自身努力无法改变贫困状况的特困家庭,对这两类对象按标准全额保障(即每人每月450元);C、D、E类为有一定劳动能力或收入来源,因为病、残、单亲等造成家庭虽然有一定生活困难,但依靠自身努力可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其他困难家庭,对这三类对象实施分档差额保障,即在200元至400元之间划分3个保障金档次,保障对象按类别领取相应的低保金。

    • 【主持人】

    • 低保对象虽然平时领取的补助金不多,但由于享受了医保免费,住院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高等诸多优待,低保因此成为众人争抢的“唐僧肉”。网友“水皮”提的问题是,听说有些生活条件不错的人也能吃到低保,工作中怎么防范“优亲厚友”和“养懒汉”等问题?

      【嘉宾】龚上迈:

    • 为了推进低保的公平公正,使真正生活困难的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我市主要通过狠抓低保听证、低保核对、低保公示等七项制度来杜绝上述问题发生。比如,低保听证制度,对所有申请对象,都要通过个人陈述申请、调查人介绍入户调查情况、听证员无记名投票、听证结果公示等程序,确保低保对象审批透明、公正,全市2014年听证的城乡低保对象达27万人。同时,我们通过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与人保、公安、税务、房管等部门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核查申请低保家庭购房、购车、退休、纳税、经商等信息,仅2014年,全市取消近年购买商品房(店面)或拥有2套以上住房家庭192户,购买车辆30户,经商183户,缴纳住房公积金8人,领取养老金2336人。全市因信息比对核实而杜绝进入低保的对象达3447户6096人。

    • 【主持人】

    • 现在农村敬老院都是当地的一道亮丽风景,很多院民反应,生活很开心、舒心,网友“天天向上”留言,我家儿女常年在外打工,母亲60多岁了,一个人在家种田,请问可以进敬老院养老吗?

      【嘉宾】龚上迈:

    • 进敬老院养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五保对象免费供养,另一种是社会对象交费代养。目前我市农村敬老院主要是收养农村无儿无女、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五保对象”,他们的生活由政府兜底保障,可以选择入住敬老院,你母亲不符合此类对象条件。但近年来各地农村敬老院综合供养能力大幅提升,不少敬老院有能力拿出部分床位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接受社会代养对象。因此,你可以与你所在乡镇敬老院取得联系,咨询他们是否提供有偿代养服务。

    • 【主持人】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信社会化养老服务也将得不断的完善。网友“一路走好”留言,有人形象说“一人生病,全家受穷”,越来越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请问大病如何申请救助?

      【嘉宾】龚上迈:

    • 因病致贫是贫困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全市27万低保对象中,因病致贫的家庭约占40-45%。为了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我市积极开展医疗救助,2014年,全市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5.8万人次,金额1.48亿元。
      申请医疗救助可到当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站式”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户口、身份证、疾病诊断报告、医疗费用正式发票等有关资料,乡镇、县级民政局审核批准后,根据不同对象和病种,分别按照规定比例和封顶线予以救助。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包括不限制救助病种和限制病种两类对象:不限救助病种对象包括7类,具体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等“六类对象”,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等“两类对象”,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限制救助病种对象1类,即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60%以内的低收入家庭,且符合大病救助规定病种范围的患者。

    • 【主持人】

    • 现在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拖累了不少家庭,亟待政府和社会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网友“人生随缘”留言,我亲戚家的独生子患尿毒症,每月需要定期透析,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医疗费用压力大,民政部门对此类家庭有何救助?

      【嘉宾】龚上迈:

    • 针对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救助问题,近年来,我市逐步建立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救助体系。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殊病种专项救助等系列政策,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其中,2011年,省卫生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江西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方案》,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尿毒症需维持性血透的困难患者(城镇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等在定点医院实施免费血透救治,每人每周免费做2次血液透析。这项免费透析政策是卫生部门牵头落实,民政部门负责身份认定。因此,如果家庭因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可以申请低保,医疗负担除按规定享受医保政策外,还可申请卫生部门尿毒症免费透析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如果在此基础上仍然生活非常困难,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 【主持人】

    • 去年重阳节前夕,市民政局、老龄办联合《井冈山报》、《中国吉安网》,实地采访和拍摄了20位百岁老人,并以“关爱百岁老人,弘扬孝道文化”为主题作了专题系列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网友“未来”提出的问题是:听说我市高龄老人有补贴,具体怎么申请?

      【嘉宾】龚上迈:

    • 我市从2012年7月起,为户口在吉安市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了高龄补贴,2014年全市向7.5万多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4856万元。具体补贴标准是: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具体申报程序是: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实行属地管理,本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通过乡镇(街道)核实,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 【主持人】

    •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尊老、敬老、爱老、护老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网友“衣衣带水”留言,老年证如何办理?持老年证有什么优待?

      【嘉宾】龚上迈:

    • 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1张近期半身免冠彩照,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老龄办办理《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居住在中心城区的老年人,也可就近在城南市民服务中心民政服务窗口办理,当场办结。
      老年证分60-69周岁和70周岁以上两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在全市范围内享受下列优惠待遇:①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车、上船、登机;②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③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④免费进入城镇收费性公园、园林。
      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除享受前款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可享受下列优惠待遇:①免费进入旅游景区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图书馆、名人故居,以及精神文明教育基地、烈士纪念建筑物等场所;②在市、县(市、区)和乡(镇)公立医院就医,免交普通挂号费。③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

    • 【主持人】

    • 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加剧,各级政府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网友“在路上”留言,举办民办养老机构要符合什么条件?

      【嘉宾】龚上迈:

    • 设立民办养老机构,应当符合6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是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三是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四是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是有10张以上养老床位;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主持人】

    • 网友“好点”问题,现在创办民办养老机构,可以享受政府哪些优惠政策?

      【嘉宾】龚上迈:

    • 2014年,市政府印发了“1+3”系列养老服务文件,明确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
      床位建设补助。补助标准为:“对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建或购买用房兴办30张床位以上且运营满1年的,省财政按核定床位每张一次性补2000元,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前述条件的,按核定床位数每张补1000元,最高补助50万元。在省补助的基础上,市、县财政再按省级补助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补助方式为“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在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法登记满1年后,年检合格,入住率达到30%以上的,给予60%的补助金额;运营满3年,年检合格,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再给予40%的补助金额。到期未达到入住率要求的,至达到要求后再予支付。现有的民办养老机构,未按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获民政部门许可的,需重新许可后再按规定进行补助。”
      运营补助。补助标准为:“对依法许可和登记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或公建民营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申请等级评定,结合评定情况和入住老人健康类别给予运营补助。按照入住本市户籍老人人数,三星级养老机构每人每年补助800元,二星级每人每年补助600元,一星级及以下每人每年补助400元。在以上补助的基础上,对接收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入住的,每人每年再分别增加400元和200元。”补助方式为:“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在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法登记,运营满1年以上, 根据机构等级评定和提供的介护服务情况,运营补助以老年人实际入住的月数为准,按实际入住人数计算。运营补助暂补三年。”
      在落实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的同时,还包括了用地政策、税费优惠、队伍建设补贴、医养结合、金融扶持、投资者权益保障等其他6项扶持发展政策。为民间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提供了许多便利优惠政策。

    • 【主持人】

    • 养老服务属微利性行业,投资大、见效慢、周期长,需要政府大力扶持。红军时期,吉安就有“父送子、妻送郎,送儿送郎当红军”的光荣传统。新时期,吉安优秀儿女踊跃参军报国,“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网友“国之重器”提出的问题是:义务兵家庭可以享受何种政治、经济优待?

      【嘉宾】龚上迈:

    • 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其家庭可悬挂“光荣军属”牌匾,年底由民政府门赠送政府慰问信和慰问年画,并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优待金发放年限为两年,一年一次,从其入伍后第三年起,无论是被提拔为军官、选取为士官、上学深造还是退出现役都停止发放优待金。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和文艺体育专业人员,不享受家庭优待金。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的标准发放。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其家庭当年的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按照相应比例增发。

    • 【主持人】

    •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参军报国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同时,全社会也要关心关爱军人军属,让他们成为幸福之家、富裕之家、文明之家。网友“射天狼”提出的问题是,农村籍老龄退役士兵享受何种生活补助?

      【嘉宾】龚上迈:

    •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确保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赣民字[2011]81号文),认定退役士兵能否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一是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二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三是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四是退役时落户时为农村籍退役士兵。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包括。
      补助起算时间:此项制度从2011年8月1日起发放,以后满60周岁从符合条件的当年1月1日起发放。对之后又查找到有效证据而被认定的人员,其生活补助发给时间应从被认定的当月起计算。目前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5元。

    • 【主持人】

    • 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因公伤残人员进行抚恤优待,是国家制定的一项重要民生保障政策,网友“爱的奉献”提出的问题是,怎样向民政部门申请伤残评定?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享受哪些医疗优待?

      【嘉宾】龚上迈:

    • 民政部门负责办理评残的对象,包括:①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指评定了残疾等级)致残的退役军人;②因战因公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③因战因公负伤时的公务员以及参公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④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⑤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⑥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其中第4、5、6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伤残等级评定的程序:本人向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查后写出书面意见报送县级民政局审查→县级民政局审查上报材料,报送市级民政部门审查→市级民政部门审查合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鉴定,报送省级民政部门审查→省级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评定条件的予以评定。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照有关规定的统筹标准参加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工作单位的,随单位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无力缴费的,由所在地财政安排资金,由统筹地区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对其因治疗需要并经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药物、诊疗和服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报销百分之九十。

    • 【主持人】

    • 关心和爱护伤病残军人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网友“一片冰心在玉壶”提问,我弟弟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退伍返乡后因健康原因生活遇到困难,请问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如何评定?有何优待政策?

      【嘉宾】龚上迈: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其个人档案中附有部队医院出具的原始病历和出院证明,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为帮助这部分返乡的退伍军人解决生活困难,由民政部门发给定期定量补助。
      带病回乡评定的程序: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医疗证明等材料;2.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填写“病情送检表”和“认定审批表”,报市级民政部门;3.市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到指定的医院,对其服役期间所患慢性病进行检查;4.市级民政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小组,作出认定;5.符合条件的,由市级民政部门审批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审查后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发给《江西省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证》。目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700元。

    • 【主持人】

    • 新近颁发的《烈士褒扬条例》强调全社会要褒扬先烈,关爱烈士家属,从而更好地凝聚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的强大动力。网友“送战友”提出的问题是,烈士评定有哪些条件和程序?烈属享受哪些优待?

      【嘉宾】龚上迈:

    • 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和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烈士评定工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字〔2014〕141号),凡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等情形中牺牲的公民,可以评定为烈士。
      评定烈士的一般程序:①牺牲人员家属或生前所在单位、事件发生地的组织或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②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初审意见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查。符合条件的,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名义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③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报省人民政府审批;④省民政厅对省人民政府批转来设区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等材料提出审批意见;⑤省人民政府予以最终评定。
      烈属的待遇:烈士评定后,由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烈士遗属颁发《烈士证明书》并发给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还可以享受民政部门发给的定期抚恤金。从2012年起,国家对农村籍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 周岁前没有享受过抚恤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发给定期生活补助,目前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 【主持人】

    • 在此,向所有为了维护国家、集体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牺牲生命的烈士们致以崇高的敬意,也希望社会给予烈士遗属及家人更多的关心、关爱和帮助。我市是著名的优抚大市,是全国双拥模范城,每年有2000多名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网友“天空”提问题,士兵退役后如何安置?

      【嘉宾】龚上迈:

    • 我们国家建立以扶持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其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主要包括: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目前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助。
      退役士兵符合什么条件可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A士官现役满12年;B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C因战致残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D烈士子女。
      退役士兵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退休与供养: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A年满55周岁的;B服现役满30年的;C因战、因公致残评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D经军队医院或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可由政府安排工作。
      被评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因战、因公致残评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到这儿就结束了。谢谢龚局长参与今天的互动,感谢网友们的热情参与。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嘉宾】龚上迈:

    • 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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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问题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上午好!这里是吉安市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直播现场,本期访谈的主题是:做好“三个群体”服务保障,助推吉安全面小康,我是主持人树青。今天我们访谈直播室邀请的嘉宾是市民政局局长龚上迈。龚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直播间。先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 【嘉宾】龚上迈: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

      • 谢谢龚局长。吉安是著名的优抚大市,全市社会救助群体、老年群体和优抚群体,简称“三个群体”总人数超过100万人次,做好这“三个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全面建成小康吉安的迫切需要。在开始互动交流之前,想先请您给广大网友们简单介绍一下市民政局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医疗救助、优抚安置等民政民生保障工作的相关情况。

      • 【嘉宾】龚上迈: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和大家共同探讨做好“三个群体”服务保障有关问题。首先,我谨代表吉安市民政局对各位网友长期以来对民政建设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感谢吉安市政府网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与网民互动的交流平台。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科学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三个群体”的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具体为:一是将民生保障网织得更实。为切实保障好全市27万多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一方面,我们想方设法做大保障蛋糕,仅2014年,全市发放低保资金6亿多元,实施医疗救助15.8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9亿元,开展临时救助921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29万元。特别是通过各级的共同努力,去年,我市争取农村低保扩面指标22466个,惠及2万多农村困难群体。另一方面,公开公平公正分好蛋糕。通过听证、备案、年审、居民家庭收入信息比对等项机制,遏制和防范关系保、人情保等“优亲厚友”现象发生,较好地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62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4%,并且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为保障好广大老年群体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归,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社会加大投入,着力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仅“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近十亿元,新建县级福利院5所、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53所,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颐养之家、农村幸福院)601个,新增养老床位4800多张,为全市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较好地满足了养老需求。三是严格落实好国家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全市有优抚对象30多万多人,其中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3万余人,在优抚群体的保障服务上,我们较好地做到了三个到位:提标提补到位。全面建立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进行提标提补,2003年以来,先后12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到位,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训率、合格率和推荐就业率均达到100%。2012年以来,全市共完成了12个批次、1965名退役士兵的免费技能培训工作。退役转业士官安置到位。仅2014年,全市岗位安置退役转业士官133名。

        【主持人】

      • 谢谢龚局长,通过您的介绍,让网友们对我市开展“三个群体”服务保障工作情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各位网友,此刻我们的节目正通过吉安市政府网进行视频直播,如果您要给本期节目的嘉宾,市民政局局长龚上迈提问、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您可以通过在线留言的方式参与我们的活动,龚局长也将现场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交流。

      • 【主持人】

      • 我市城乡贫困人口的面还比较宽,特别是因病、因残致贫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网友“平安是福”留言,我因身患重症丧失劳动能力,向村里提出低保申请,村里解释受名额限制不能受理,要我等待,我想了解的是,基层低保是否有名额限制?

        【嘉宾】龚上迈:

      • 在低保的申请中,无“指标”限制,以农村低保为例,吉安市确实有低保人数占农村人口比例4.5%的保障面,但这只是个宏观的标准,并没有哪个乡、哪个村的低保人数必须占人口4.5%的限制。如果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乡村,这个比例可能远远低于4.5%;如果是在经济条件稍差的乡村,比例有可能偏高。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240元的农村标准,均可以提交低保申请。

      • 【主持人】

      • 城乡低保发挥了民生保障的“兜底”作用,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网友“笑对人生”留言,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我家低保金领取存折上每人每月只有220元,低保不是按标准保障吗?

        【嘉宾】龚上迈:

      • 我市城市低保实行分类保障,按照贫困程度的高低享受相应类别档次的低保金,并不是所有低保对象都按相同标准发放。分类保障的做法是:根据保障对象家庭结构、健康状况、致贫原因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保障类别,再根据类别给予相应的分档保障金额。全市低保对象主要分为A、B、C、D、E五类,A、B类为重病、重残等生活特别困难,丧失劳动能力,并依靠自身努力无法改变贫困状况的特困家庭,对这两类对象按标准全额保障(即每人每月450元);C、D、E类为有一定劳动能力或收入来源,因为病、残、单亲等造成家庭虽然有一定生活困难,但依靠自身努力可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其他困难家庭,对这三类对象实施分档差额保障,即在200元至400元之间划分3个保障金档次,保障对象按类别领取相应的低保金。

      • 【主持人】

      • 低保对象虽然平时领取的补助金不多,但由于享受了医保免费,住院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高等诸多优待,低保因此成为众人争抢的“唐僧肉”。网友“水皮”提的问题是,听说有些生活条件不错的人也能吃到低保,工作中怎么防范“优亲厚友”和“养懒汉”等问题?

        【嘉宾】龚上迈:

      • 为了推进低保的公平公正,使真正生活困难的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我市主要通过狠抓低保听证、低保核对、低保公示等七项制度来杜绝上述问题发生。比如,低保听证制度,对所有申请对象,都要通过个人陈述申请、调查人介绍入户调查情况、听证员无记名投票、听证结果公示等程序,确保低保对象审批透明、公正,全市2014年听证的城乡低保对象达27万人。同时,我们通过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与人保、公安、税务、房管等部门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核查申请低保家庭购房、购车、退休、纳税、经商等信息,仅2014年,全市取消近年购买商品房(店面)或拥有2套以上住房家庭192户,购买车辆30户,经商183户,缴纳住房公积金8人,领取养老金2336人。全市因信息比对核实而杜绝进入低保的对象达3447户6096人。

      • 【主持人】

      • 现在农村敬老院都是当地的一道亮丽风景,很多院民反应,生活很开心、舒心,网友“天天向上”留言,我家儿女常年在外打工,母亲60多岁了,一个人在家种田,请问可以进敬老院养老吗?

        【嘉宾】龚上迈:

      • 进敬老院养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五保对象免费供养,另一种是社会对象交费代养。目前我市农村敬老院主要是收养农村无儿无女、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五保对象”,他们的生活由政府兜底保障,可以选择入住敬老院,你母亲不符合此类对象条件。但近年来各地农村敬老院综合供养能力大幅提升,不少敬老院有能力拿出部分床位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接受社会代养对象。因此,你可以与你所在乡镇敬老院取得联系,咨询他们是否提供有偿代养服务。

      • 【主持人】

      •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信社会化养老服务也将得不断的完善。网友“一路走好”留言,有人形象说“一人生病,全家受穷”,越来越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请问大病如何申请救助?

        【嘉宾】龚上迈:

      • 因病致贫是贫困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全市27万低保对象中,因病致贫的家庭约占40-45%。为了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我市积极开展医疗救助,2014年,全市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5.8万人次,金额1.48亿元。
        申请医疗救助可到当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站式”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户口、身份证、疾病诊断报告、医疗费用正式发票等有关资料,乡镇、县级民政局审核批准后,根据不同对象和病种,分别按照规定比例和封顶线予以救助。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包括不限制救助病种和限制病种两类对象:不限救助病种对象包括7类,具体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等“六类对象”,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等“两类对象”,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救济对象;限制救助病种对象1类,即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60%以内的低收入家庭,且符合大病救助规定病种范围的患者。

      • 【主持人】

      • 现在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拖累了不少家庭,亟待政府和社会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网友“人生随缘”留言,我亲戚家的独生子患尿毒症,每月需要定期透析,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医疗费用压力大,民政部门对此类家庭有何救助?

        【嘉宾】龚上迈:

      • 针对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救助问题,近年来,我市逐步建立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救助体系。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殊病种专项救助等系列政策,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其中,2011年,省卫生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江西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方案》,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尿毒症需维持性血透的困难患者(城镇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等在定点医院实施免费血透救治,每人每周免费做2次血液透析。这项免费透析政策是卫生部门牵头落实,民政部门负责身份认定。因此,如果家庭因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可以申请低保,医疗负担除按规定享受医保政策外,还可申请卫生部门尿毒症免费透析和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如果在此基础上仍然生活非常困难,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 【主持人】

      • 去年重阳节前夕,市民政局、老龄办联合《井冈山报》、《中国吉安网》,实地采访和拍摄了20位百岁老人,并以“关爱百岁老人,弘扬孝道文化”为主题作了专题系列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网友“未来”提出的问题是:听说我市高龄老人有补贴,具体怎么申请?

        【嘉宾】龚上迈:

      • 我市从2012年7月起,为户口在吉安市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了高龄补贴,2014年全市向7.5万多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4856万元。具体补贴标准是: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具体申报程序是: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实行属地管理,本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通过乡镇(街道)核实,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 【主持人】

      •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尊老、敬老、爱老、护老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网友“衣衣带水”留言,老年证如何办理?持老年证有什么优待?

        【嘉宾】龚上迈:

      • 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1张近期半身免冠彩照,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老龄办办理《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居住在中心城区的老年人,也可就近在城南市民服务中心民政服务窗口办理,当场办结。
        老年证分60-69周岁和70周岁以上两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在全市范围内享受下列优惠待遇:①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车、上船、登机;②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③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④免费进入城镇收费性公园、园林。
        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除享受前款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可享受下列优惠待遇:①免费进入旅游景区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图书馆、名人故居,以及精神文明教育基地、烈士纪念建筑物等场所;②在市、县(市、区)和乡(镇)公立医院就医,免交普通挂号费。③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

      • 【主持人】

      • 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加剧,各级政府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网友“在路上”留言,举办民办养老机构要符合什么条件?

        【嘉宾】龚上迈:

      • 设立民办养老机构,应当符合6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是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三是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四是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是有10张以上养老床位;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主持人】

      • 网友“好点”问题,现在创办民办养老机构,可以享受政府哪些优惠政策?

        【嘉宾】龚上迈:

      • 2014年,市政府印发了“1+3”系列养老服务文件,明确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
        床位建设补助。补助标准为:“对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建或购买用房兴办30张床位以上且运营满1年的,省财政按核定床位每张一次性补2000元,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前述条件的,按核定床位数每张补1000元,最高补助50万元。在省补助的基础上,市、县财政再按省级补助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补助方式为“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在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法登记满1年后,年检合格,入住率达到30%以上的,给予60%的补助金额;运营满3年,年检合格,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再给予40%的补助金额。到期未达到入住率要求的,至达到要求后再予支付。现有的民办养老机构,未按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获民政部门许可的,需重新许可后再按规定进行补助。”
        运营补助。补助标准为:“对依法许可和登记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或公建民营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申请等级评定,结合评定情况和入住老人健康类别给予运营补助。按照入住本市户籍老人人数,三星级养老机构每人每年补助800元,二星级每人每年补助600元,一星级及以下每人每年补助400元。在以上补助的基础上,对接收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入住的,每人每年再分别增加400元和200元。”补助方式为:“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在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法登记,运营满1年以上, 根据机构等级评定和提供的介护服务情况,运营补助以老年人实际入住的月数为准,按实际入住人数计算。运营补助暂补三年。”
        在落实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的同时,还包括了用地政策、税费优惠、队伍建设补贴、医养结合、金融扶持、投资者权益保障等其他6项扶持发展政策。为民间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提供了许多便利优惠政策。

      • 【主持人】

      • 养老服务属微利性行业,投资大、见效慢、周期长,需要政府大力扶持。红军时期,吉安就有“父送子、妻送郎,送儿送郎当红军”的光荣传统。新时期,吉安优秀儿女踊跃参军报国,“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网友“国之重器”提出的问题是:义务兵家庭可以享受何种政治、经济优待?

        【嘉宾】龚上迈:

      • 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其家庭可悬挂“光荣军属”牌匾,年底由民政府门赠送政府慰问信和慰问年画,并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优待金发放年限为两年,一年一次,从其入伍后第三年起,无论是被提拔为军官、选取为士官、上学深造还是退出现役都停止发放优待金。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和文艺体育专业人员,不享受家庭优待金。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的标准发放。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其家庭当年的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按照相应比例增发。

      • 【主持人】

      •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参军报国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同时,全社会也要关心关爱军人军属,让他们成为幸福之家、富裕之家、文明之家。网友“射天狼”提出的问题是,农村籍老龄退役士兵享受何种生活补助?

        【嘉宾】龚上迈:

      •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确保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赣民字[2011]81号文),认定退役士兵能否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一是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二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三是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四是退役时落户时为农村籍退役士兵。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不包括。
        补助起算时间:此项制度从2011年8月1日起发放,以后满60周岁从符合条件的当年1月1日起发放。对之后又查找到有效证据而被认定的人员,其生活补助发给时间应从被认定的当月起计算。目前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5元。

      • 【主持人】

      • 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因公伤残人员进行抚恤优待,是国家制定的一项重要民生保障政策,网友“爱的奉献”提出的问题是,怎样向民政部门申请伤残评定?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享受哪些医疗优待?

        【嘉宾】龚上迈:

      • 民政部门负责办理评残的对象,包括:①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指评定了残疾等级)致残的退役军人;②因战因公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③因战因公负伤时的公务员以及参公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④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⑤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⑥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其中第4、5、6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伤残等级评定的程序:本人向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查后写出书面意见报送县级民政局审查→县级民政局审查上报材料,报送市级民政部门审查→市级民政部门审查合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鉴定,报送省级民政部门审查→省级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评定条件的予以评定。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照有关规定的统筹标准参加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工作单位的,随单位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无力缴费的,由所在地财政安排资金,由统筹地区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对其因治疗需要并经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药物、诊疗和服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报销百分之九十。

      • 【主持人】

      • 关心和爱护伤病残军人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网友“一片冰心在玉壶”提问,我弟弟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退伍返乡后因健康原因生活遇到困难,请问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如何评定?有何优待政策?

        【嘉宾】龚上迈: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其个人档案中附有部队医院出具的原始病历和出院证明,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为帮助这部分返乡的退伍军人解决生活困难,由民政部门发给定期定量补助。
        带病回乡评定的程序: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医疗证明等材料;2.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填写“病情送检表”和“认定审批表”,报市级民政部门;3.市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到指定的医院,对其服役期间所患慢性病进行检查;4.市级民政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小组,作出认定;5.符合条件的,由市级民政部门审批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审查后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发给《江西省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证》。目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700元。

      • 【主持人】

      • 新近颁发的《烈士褒扬条例》强调全社会要褒扬先烈,关爱烈士家属,从而更好地凝聚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的强大动力。网友“送战友”提出的问题是,烈士评定有哪些条件和程序?烈属享受哪些优待?

        【嘉宾】龚上迈:

      • 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和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烈士评定工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字〔2014〕141号),凡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等情形中牺牲的公民,可以评定为烈士。
        评定烈士的一般程序:①牺牲人员家属或生前所在单位、事件发生地的组织或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②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初审意见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查。符合条件的,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名义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③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报省人民政府审批;④省民政厅对省人民政府批转来设区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等材料提出审批意见;⑤省人民政府予以最终评定。
        烈属的待遇:烈士评定后,由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烈士遗属颁发《烈士证明书》并发给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还可以享受民政部门发给的定期抚恤金。从2012年起,国家对农村籍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 周岁前没有享受过抚恤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发给定期生活补助,目前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 【主持人】

      • 在此,向所有为了维护国家、集体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牺牲生命的烈士们致以崇高的敬意,也希望社会给予烈士遗属及家人更多的关心、关爱和帮助。我市是著名的优抚大市,是全国双拥模范城,每年有2000多名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网友“天空”提问题,士兵退役后如何安置?

        【嘉宾】龚上迈:

      • 我们国家建立以扶持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其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主要包括: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目前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助。
        退役士兵符合什么条件可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A士官现役满12年;B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C因战致残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D烈士子女。
        退役士兵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退休与供养: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A年满55周岁的;B服现役满30年的;C因战、因公致残评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D经军队医院或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可由政府安排工作。
        被评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因战、因公致残评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到这儿就结束了。谢谢龚局长参与今天的互动,感谢网友们的热情参与。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嘉宾】龚上迈:

      • 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