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15-04-30 09:30 - 2015-04-30 10:30

访谈嘉宾:
吉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毅

访谈简介:发挥司法行政作用,助力法治吉安建设

文字实录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这里是吉安市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直播现场,本期访谈的主题是“发挥司法行政作用,助力法治吉安建设”,我是主持人树青。今天我们访谈直播室邀请的嘉宾是吉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毅。周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直播间。先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 【嘉宾】周毅: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

    • 周局长,非常有幸,我作为节目主持人和市司法局干部在这里与您一起交流。我在市司法局工作了十年,对司法行政事业有着深厚的感情,也见证了这些年来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后,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给司法行政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大家都说“司法行政的春天来了”。在开始互动交流之前,想先请您给广大网友们简单介绍一下司法局主要工作和在推进法治吉安建设方面的总体布局情况。

    • 【嘉宾】周毅:

    • 谢谢主持人!今天非常高兴能通过这样一个网络互动的方式,和大家一起在线交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司法局,向一直以来关注、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广大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司法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政法部门,主要职责是发挥普法教育、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作用,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近些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建和谐”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改革是总基调,职能是总抓手,稳定是总要求,发展是总目标”的思路,切实履行工作职能,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赢得了广泛好评。比如:在工作改革创新发展方面,我们以“政绩未必在任期内”的理念,开展基层司法所星级创评工作,围绕吉泰走廊卫星镇、扩权强镇镇等重点打造了55个四星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解决了基层司法所一些实际困难;我们探索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在泰和县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争取市“两办”出台实施意见,并组建了以律师为主的市法律顾问团,目前,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强化职能作用方面,我们强化普法教育作用。主要开展了一讲座、一文件、一手册、一会议、一宣传、一年画“六个一”活动。突出重点人群、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强化法律服务作用。在新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市法律服务中心,集医疗纠纷调处、民商事仲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等为一体,方便群众办事。积极开展司法鉴定、公证质量评查,强化鉴定和公证质量管理。在提升维稳水平方面,我们创新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方式,开展“六个一”(编印一本工具书、开展一系列宣传、召开一次现场会、掀起一场学习热潮、组织一次巡回培训、建立一个专门基金)宣传推广“杨慧芝调解工作法”,并开展全市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下基层活动,培训人数3300多人。强化特殊人群科学规范管理,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创业,防止重新犯罪。在提升队伍形象方面,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井冈之星”争创活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今年,市司法局又承担了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市委将法治吉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了市司法局,对我们的工作又提出了更高要求。

      【主持人】

    • 是的,我们都感受到这几年市司法局在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也感受到法治吉安建设的铿锵脚步。
      各位网友,此刻,我们的节目正通过吉安市政府网进行视频直播,如果您要给本期节目的嘉宾,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毅提问、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您可以通过在线留言的方式参与我们的活动,周局长也将现场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交流。

    • 【主持人】

    • 我们先来看第一位网友的留言,这位叫“风行者”的网友留言,我是一名基层干部,早就知道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依法治国,开展法治建设,不知道我们吉安法治建设目前的情况是怎样的?

      【嘉宾】周毅:

    • 谢谢这位网友,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这么关心上面的政策。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已经有一系列的措施,省里也出台了相关举措,我们吉安市也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今年1月份,市委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吉安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吉安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紧扣法治建设的重点和关键,明确了“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法治信仰、队伍建设、组织领导”6大任务45项具体要求,是法治吉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等市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吉安建设领导小组,刚才也说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我任常务副主任,抽调我市司法局部分优秀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同时,领导小组还下设1个综合协调组和“立法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诚信建设、平安建设、宣教服务、队伍建设”7个专责小组抓工作落实。前不久,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法治吉安建设2015年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对2015年的工作作了7个方面38项具体安排,落实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目前,市法建办与市委宣传部正在联合策划法治吉安建设相关宣传报道方案,拟在井冈山报、吉安广播电视台、吉安晚报、中国吉安网、江西吉安网开设法治建设专栏,届时,网友们可通过这些媒体了解法治吉安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动态。

    • 【主持人】

    • 刚才,周局长说到法治建设中“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等几个重点任务,这里有一位名叫“水上人家”的网友问到一个关于社会公正的问题,他说,现在打官司都要请律师,有的弱势群体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嘉宾】周毅:

    • 这的确是一个反映社会公正的问题,我想告诉这位网友,也借此向广大网友作个宣传,对于弱势群体没钱请律师的问题,我们司法局可以帮助解决。市司法局包括各县(市、区)司法局都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设在城南市民服务中心六楼的市法律服务中心,它专门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比如:低保户、老年人、妇女、儿童、务工人员等,都可以携带必要的家庭、身份、收入证明等材料,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进行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则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帮助申请人打官司。去年年底,针对年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推出了“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照亮讨薪之路”专项行动,为农民工做了一件实事好事。
        说到免费的法律援助,我还得向网友们介绍一下,虽然是免费的法律服务,但质量可以保证。这些年,省政府、市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为此,市司法局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从人员、场所、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开展“五心”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推荐为全省先进窗口。安福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服务示范窗口。二是案件质量监督措施到位。实行案件质量案前、案中、案后监督,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抽查各地法律援助案卷,征集受援对象的意见反馈,杜绝不符合质量的案件,确保服务质量,把法律援助这件好事做好,实事做实,扶弱济贫,惠及民生。三是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业务培训。每年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到省司法厅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业务素质。目前,全市有法律援助专职律师49名、律师260多名,每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

    • 【主持人】

    • 的确,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这里也要感谢,市司法局为在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接下来,我们来看下一位网友的留言,网友“大眼镜看世界”问到:我有一个亲戚出了交通事故,受了伤,要找对方赔偿,应该怎么算赔偿费用。

      【嘉宾】周毅:

    • 这位网友问的问题属于司法鉴定业务,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的确有很多人不太清楚怎么办。不管是交通事故受伤还是发生纠纷受伤,双方要解决赔偿问题,必须通过伤残或伤情鉴定,群众一般叫“验伤”。当事人双方经协商或经交警、公安、法院等部门委托,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或伤情鉴定,全市各地司法鉴定机构都可以。鉴定结果将作为法院或交警等部门判决或核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 【主持人】

    • 这的确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话题。这里还有一个相关的话题,网友“风满楼”提问,我想买一套房子,但对方说房子权属要公证后才能交易,不知道这个公证有什么作用?

      【嘉宾】周毅:

    • 由于这位网友没说清楚对方房产权属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我这只能就公证及其效力作用、业务范围等情况向网友们作个简单的介绍,以便让大家对公证有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根据《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活动的过程,也就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并证明的过程。公证效力决定了公证所发挥的具体作用。一般来讲,公证有三个基本法律效力。即:证据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证据效力,就是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公证书就是最可靠的证据。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约定,特定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就不能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执行。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及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大家希望通过公证来解决问题、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公证的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可以办理公证的主要有这些方面:合同协议公证;继承公证;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财产分割公证;招标投标拍卖公证;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公司章程公证;保全证据公证;提存公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公证,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公证以及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由于今天时间有限,公证方面我就简要介绍到这,网友们若有具体业务上的问题要问,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的公证处,也可以直接现场或电话咨询吉安市庐陵公证处,他们的电话是0796-7050196,办公地址在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6号。

    • 【主持人】

    • 想必通过周局的介绍,刚才这位网友应该对公证有了初步的了解,具体情况也可以去相关公证机构咨询,把买房大事办好。接下来有一位名叫“一休”的网友反映一个问题,他说,我是个做生意的,在业务中与经销商发生了经济纠纷,准备通过法院打官司,可自己做生意又忙,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省时省力打官司。

      【嘉宾】周毅:

    • 这网友问得好,像他这种纠纷属于民商事纠纷,吉安仲裁委员会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不用到法院去打官司,而且便捷、高效,只需法院对裁决结果执行。这也是社会公正方面的具体体现。大家可能对仲裁还比较陌生,我简要地向网友们介绍人一下。
      吉安仲裁委员会成立于2013年,现在城南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法律服务中心,聘请在法律、经济、科技等领域内具有知名度的教授、经贸专家、退休法官、资深律师和其他经验丰富的人士担任仲裁员。仲裁是不同于法院诉讼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其启动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达成明确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共同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双方选定或者仲裁机构指定独立、公正的仲裁员对该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局仲裁裁决,其所作出的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获得法院甚至国外法院的承认和执行。
      仲裁有一定的受案范围,主要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工纠纷、投资金融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但是,婚姻、收养、监护、抚(扶)养、继承纠纷,有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福利等方面的劳动纠纷等不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
      仲裁有六大优势,一是自愿性。是否仲裁由双方当事人决定,并选定仲裁员。二是公正性。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完全由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依法秉公、独立办案。三是效率性。仲裁程序简便,审理期限短,不会久拖不决,而且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存在二审、再审程序。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最终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实惠性。仲裁不仅费用比诉讼低,而且双方达成和解,容易执行,还能保持双方合作伙伴关系。五是保密性。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且商业秘密不必公开,对当事人之间今后的商业机会影响较小。六是专业性。仲裁员一般都是各行各业的专家,能保证仲裁的专业权威性。

    • 【主持人】

    • 通过您刚才的介绍,让网友们对仲裁就有了一个初步印象,那么,当事人应该如何申请仲裁呢?

      【嘉宾】周毅:

    • 申请仲裁有三个条件:一是有仲裁协议,二是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是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申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主要有: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或者包含仲裁条款的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法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

    • 【主持人】

    • 刚才,几位网友提的问题都与社会公正相关,想必都得到了较满意的答案。现在,有一位名叫“青苹果”的网友,留言说,我在外务工,感觉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对法律的需求还是很大的,经常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有时又不知道怎样处理,这些年春节回家看到家里贴了法制宣传年历,觉得很直观,让人一看就懂,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希望多一些这样的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知识。

      【嘉宾】周毅:

    • 这位网友刚才说到的法制宣传年历,是我们普法教育的一项创新特色工作,将复杂的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很直观,的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 【主持人】

    • 是的,普法教育是我市一项做得较好的工作,在全省也有一定的影响。周局长,您能否向网友们介绍一下基本情况和一些工作打算。

      【嘉宾】周毅:

    • 好的。普法教育是一项系统的、覆盖面广的工作,今年已经是第六个五年普法,简单地说叫“六五”普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拓展宣传途径,不断扩大普法教育范围。在《井冈山报》开辟了法治专版;《井冈山报》每周一期的“练律师法律信箱”、“吉泰律师信箱”四年如一日传播法律知识,指导群众学法律。在吉安广播电视台“今晚八点”栏目设立了《政法时空》专栏,加大了法治类新闻的宣传报道力度。吉安广播电台推出法制栏目《与法同行》,播报法制新闻、开展以案说法,邀请律师在线解答法律咨询。利用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竞赛平台,组织广大网民网上学法。二是改进宣传策略,不断增强普法教育活力。自2012年起,推广吉水县 “十个怎么办一个如何算”法制年历做法,开展“法制宣传年画进家入户”活动,2012-2015年共印制法制年历200余万份免费发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针对市民、务工人员、农民、青少年等不同普法对象的实际法律需求,编印了《公民学法四百问》,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十分抢手。2014年又投入10多万元编印了5万册《吉安市2014年公民学法手册》,内容包括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禁止传销、禁毒、信访、婚姻等法律法规知识,起到实实在在的普法惠民作用。各地积极开发多样化的生活普法形式:“普法小扇子”、“法制宣传笔”、“法制宣传围裙”、“村民说事室”、“法治前哨”等,营造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筑牢宣传阵地,不断提升普法教育实效。2012年5月,市委农工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发文,将农村普法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考评内容,要求将普法宣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内容,重点推进新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全市以“三民”、“三进三解三促”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过举办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展、法制文艺巡回演出、组建普法爱心自行车队、发送普法短信、举办“农民普法夜校”等方式,推进法制宣传“下田头、进街头、上墙头”。四是推进学用结合,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全市共有6个行政村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3个行政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9个社区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开展了“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评比活动。2014年,制定了《关于加强专业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责任。各专业法部门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为载体,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日常性、持续性宣传教育。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注重与执法对象析理说法,通过正确执法传递法律精神,潜移默化地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 【嘉宾】周毅:

    • 对于刚才这位网友提到的下一步我们如何开展普法宣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住关键的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必修课程。市、县(市、区)分级组织县级和科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轮训。建立完善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考核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抓好协同配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2014年制定的《关于加强专业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每年制定年度专业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专业法宣传工作重点及措施。启动实际案例普法教育模式,以案释法开展专业法宣传,提升公民对专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践行度。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乡镇(街道)示范点创建工作,指导在“人文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进基层工作,在中心城区设置律师进社区服务点,在农村推广“普法广播”、“普法讲堂”、“普法祠堂”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受众面。四是拓展媒体普法平台,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井冈山报、吉安广播电台、吉安电视台办好《律师信箱》、《与法同行》和《法治吉安》等专题(栏),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广告牌、法治主题广场(公园)、沿街店面、建筑工地围墙、景观旗杆、公交车、车站、商场、宾馆、城市社区、商业街区等社会媒介开展公益普法,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主持人】

    • 刚才,周局长详细地介绍了我市普法教育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让我们也感受到了一个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浓厚氛围。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网友“问天”的问题,他说,我是一名农村干部,与村民打交道,要面对村民的很多矛盾纠纷,大到建房修路,小到放牛养鸡,有时真是难以对付,去年,参加了市里组织的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特别佩服杨慧芝,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举办这样的培训会?

    • 【嘉宾】周毅:

    • 听了这位农村干部的话,我很高兴,因为去年我们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与市综治办、市法院联合开展全市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下基层活动,挑选本市的杨慧芝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优秀专业调解员、优秀法官、优秀司法所长等组成培训团,变请上来教学为走下去送学,到全市13个县(市、区)开展杨慧芝调解法、人民调解业务、医疗纠纷专业调解、农村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每个县(市、区)培训1天,培训基层综治干部、司法所干部、村干部3300多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位网友说佩服杨慧芝,的确,我也很敬佩她。她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十大法治人物,是我们身边鲜活的先进典型,为了弘扬正能量,培养一大批杨慧芝式的优秀人民调解员,我们动了不少脑筋。以宣传推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杨慧芝“四心五步六法”调解工作法为抓手,打好工作“组合拳”。从2013年6月份开始,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杨慧芝“六个一”(即:编印一本工具书、开展一系列宣传、召开一次现场会、掀起一场学习热潮、组织一次巡回培训、建立一个专门基金)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在井冈山报、吉安晨报、吉安晚报、吉安电视台等市内各大媒体进行连续性、深入宣传报道。编印并公开发行了由市委王书记、省司法厅马厅长作序,时任胡市长作评的《金牌调解员杨慧芝》一书。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青原区委分别作出了向杨慧芝学习的决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文,要求在全市宣传推广“杨慧芝‘四心五步六法’调解工作法”。同时,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11月,市委办和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作用发挥、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目标。

      【主持人】

    • 的确,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在法治吉安建设维护社会秩序任务中,市司法局在人民调解方面又有什么措施呢,像刚才网友问的,会不会再举办相关的培训班呢?

    • 【嘉宾】周毅:

    • 会的,我们对人民调解工作有具体的部署:一是配合规范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平台。二是规范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食品安全、山林土地纠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事故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这里,我还特别讲一下医疗纠纷的化解,去年,江西省医疗纠纷调处试行条例实施,对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的开展将更有利。借鉴医疗纠纷调处经验,将建立其他专业性调解组织,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规范调解程序。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做优做强杨慧芝工作室等人民调解品牌,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六是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主持人】

    • 讲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有一个方面的情况社会上关注度较高,有一位“重头再来”的网友留言,我有一个亲戚前几年走了弯路,一年后将刑满释放,担心他出来后的生活,想问一下司法局,有什么具体政策吗?

    • 【嘉宾】周毅:

    • 我们把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统称为特殊人群,对这部分人群的服务与管理,从上到下都非常重视,市里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系列工作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了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创新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应急必接必送机制,也就是刑满释放人员在出狱时,司法局会组织村干部和其家属到监狱接其回家,并在半年内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还可安排到相关企业务工,解决就业问题。目前,全市每个县都已建立了特殊人群安置帮教基地,吉安县、永新县分别建立了1个市级安置帮教“中途之家”基地,解决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安置和就业。去年,我们还规范了系列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联合吉安监狱进一步完善无缝对接工作机制,与市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等9各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保障了人员、经费和机制。为了方便监狱服刑人员与亲属间的联系交流,我们还建设了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服刑人员家属可到司法局申请,通过视频与在监狱服刑人员进行视频对话,减少了很大费用,避免了路途奔波。今后,我们在人员接送、生活补助发放、帮助就业创业上还将有一些具体的举措。

      【主持人】

    • 这些特殊人群能得到这么多的关心和帮助,真是一种幸福,也是社会发展的和谐音符。 “平凡一生”网友的留言,感觉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信访怪圈,叫什么“信访不信法”,按理说法律是一把天平,难道法律在信访面前真的无济于事?

    • 【嘉宾】周毅:

    • 看来这位网友是比较关心社会事务的,应该说也是有正义感的。对于“信访不信法”的问题,现在特别是前几年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但是自从2013年我们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后,这种现象慢慢地得到了好转。2013年,市司法局与市信访局联合制定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通过组织挑选、律师自荐的方式,在市信访局设立律师办公室,安排工作律师到市信访局轮流接待信访群众,参与一些重大涉法涉诉等信访案件的联席会议。这些参与信访接待的律师站在中立的立场,免费为信访群众宣传法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表达诉求、解决问题。全市各地也都开展了此项工作,为党委政府分了不少忧,为人民群众解了很多难。比如,遂川县创新建立映山红群众评理调处中心,以映山红律师事务所律师和部分退休法官等为主角,为群众评理说事,化解信访等各类矛盾纠纷,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主持人】

    • 的确,对一些矛盾纠纷的化解,律师发挥了特有的优势作用。这里,还有一位叫“那些花儿”的网友问的也是有关律师的问题,他说我是一名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的学生,在依法治国背景下,想了解一下吉安依法治市、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情况。

    • 【嘉宾】周毅:

    • 很高兴在校政法专业的学生对法治建设这么关心,刚才我在前面已经向网友介绍了法治吉安建设的一些基本情况,这里着重介绍一下法律顾问的情况。
      2015年初,在泰和县进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试点的基础上,11月份,争取市里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条件、程序和要求,还组建了以律师为主的市法律顾问团,而且在今年的全市政法工作会上颁发了聘书。截止目前,我市共聘请法律顾问600多家,先后调解矛盾纠纷3000余起,解决涉法问题300余件,其中,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都聘请了法律顾问。今年,要健全法律顾问日常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法律顾问绩效考评办法。年底前,实现市、县(市、区)直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对于律师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信号,应该说律师的社会责任将更大,业务也将更多。这里,欢迎这位政法学院的学生毕业后能留在吉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因为法治吉安建设需要一大批法律服务等专业人才。

      【主持人】

    •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非常感谢周局长及市司法局对我们栏目的大力支持,同时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 【嘉宾】周毅:

    • 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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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这里是吉安市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直播现场,本期访谈的主题是“发挥司法行政作用,助力法治吉安建设”,我是主持人树青。今天我们访谈直播室邀请的嘉宾是吉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毅。周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直播间。先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 【嘉宾】周毅: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

      • 周局长,非常有幸,我作为节目主持人和市司法局干部在这里与您一起交流。我在市司法局工作了十年,对司法行政事业有着深厚的感情,也见证了这些年来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后,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给司法行政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大家都说“司法行政的春天来了”。在开始互动交流之前,想先请您给广大网友们简单介绍一下司法局主要工作和在推进法治吉安建设方面的总体布局情况。

      • 【嘉宾】周毅:

      • 谢谢主持人!今天非常高兴能通过这样一个网络互动的方式,和大家一起在线交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司法局,向一直以来关注、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广大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司法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政法部门,主要职责是发挥普法教育、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作用,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近些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建和谐”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改革是总基调,职能是总抓手,稳定是总要求,发展是总目标”的思路,切实履行工作职能,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赢得了广泛好评。比如:在工作改革创新发展方面,我们以“政绩未必在任期内”的理念,开展基层司法所星级创评工作,围绕吉泰走廊卫星镇、扩权强镇镇等重点打造了55个四星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解决了基层司法所一些实际困难;我们探索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在泰和县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争取市“两办”出台实施意见,并组建了以律师为主的市法律顾问团,目前,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强化职能作用方面,我们强化普法教育作用。主要开展了一讲座、一文件、一手册、一会议、一宣传、一年画“六个一”活动。突出重点人群、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强化法律服务作用。在新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市法律服务中心,集医疗纠纷调处、民商事仲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等为一体,方便群众办事。积极开展司法鉴定、公证质量评查,强化鉴定和公证质量管理。在提升维稳水平方面,我们创新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方式,开展“六个一”(编印一本工具书、开展一系列宣传、召开一次现场会、掀起一场学习热潮、组织一次巡回培训、建立一个专门基金)宣传推广“杨慧芝调解工作法”,并开展全市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下基层活动,培训人数3300多人。强化特殊人群科学规范管理,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创业,防止重新犯罪。在提升队伍形象方面,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井冈之星”争创活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今年,市司法局又承担了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市委将法治吉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了市司法局,对我们的工作又提出了更高要求。

        【主持人】

      • 是的,我们都感受到这几年市司法局在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也感受到法治吉安建设的铿锵脚步。
        各位网友,此刻,我们的节目正通过吉安市政府网进行视频直播,如果您要给本期节目的嘉宾,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毅提问、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您可以通过在线留言的方式参与我们的活动,周局长也将现场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交流。

      • 【主持人】

      • 我们先来看第一位网友的留言,这位叫“风行者”的网友留言,我是一名基层干部,早就知道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依法治国,开展法治建设,不知道我们吉安法治建设目前的情况是怎样的?

        【嘉宾】周毅:

      • 谢谢这位网友,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这么关心上面的政策。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已经有一系列的措施,省里也出台了相关举措,我们吉安市也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今年1月份,市委三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吉安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吉安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紧扣法治建设的重点和关键,明确了“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法治信仰、队伍建设、组织领导”6大任务45项具体要求,是法治吉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等市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吉安建设领导小组,刚才也说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我任常务副主任,抽调我市司法局部分优秀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同时,领导小组还下设1个综合协调组和“立法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诚信建设、平安建设、宣教服务、队伍建设”7个专责小组抓工作落实。前不久,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法治吉安建设2015年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对2015年的工作作了7个方面38项具体安排,落实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目前,市法建办与市委宣传部正在联合策划法治吉安建设相关宣传报道方案,拟在井冈山报、吉安广播电视台、吉安晚报、中国吉安网、江西吉安网开设法治建设专栏,届时,网友们可通过这些媒体了解法治吉安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动态。

      • 【主持人】

      • 刚才,周局长说到法治建设中“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等几个重点任务,这里有一位名叫“水上人家”的网友问到一个关于社会公正的问题,他说,现在打官司都要请律师,有的弱势群体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嘉宾】周毅:

      • 这的确是一个反映社会公正的问题,我想告诉这位网友,也借此向广大网友作个宣传,对于弱势群体没钱请律师的问题,我们司法局可以帮助解决。市司法局包括各县(市、区)司法局都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设在城南市民服务中心六楼的市法律服务中心,它专门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比如:低保户、老年人、妇女、儿童、务工人员等,都可以携带必要的家庭、身份、收入证明等材料,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进行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则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帮助申请人打官司。去年年底,针对年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推出了“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照亮讨薪之路”专项行动,为农民工做了一件实事好事。
          说到免费的法律援助,我还得向网友们介绍一下,虽然是免费的法律服务,但质量可以保证。这些年,省政府、市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为此,市司法局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从人员、场所、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开展“五心”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推荐为全省先进窗口。安福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服务示范窗口。二是案件质量监督措施到位。实行案件质量案前、案中、案后监督,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抽查各地法律援助案卷,征集受援对象的意见反馈,杜绝不符合质量的案件,确保服务质量,把法律援助这件好事做好,实事做实,扶弱济贫,惠及民生。三是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业务培训。每年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到省司法厅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业务素质。目前,全市有法律援助专职律师49名、律师260多名,每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

      • 【主持人】

      • 的确,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这里也要感谢,市司法局为在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接下来,我们来看下一位网友的留言,网友“大眼镜看世界”问到:我有一个亲戚出了交通事故,受了伤,要找对方赔偿,应该怎么算赔偿费用。

        【嘉宾】周毅:

      • 这位网友问的问题属于司法鉴定业务,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的确有很多人不太清楚怎么办。不管是交通事故受伤还是发生纠纷受伤,双方要解决赔偿问题,必须通过伤残或伤情鉴定,群众一般叫“验伤”。当事人双方经协商或经交警、公安、法院等部门委托,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或伤情鉴定,全市各地司法鉴定机构都可以。鉴定结果将作为法院或交警等部门判决或核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 【主持人】

      • 这的确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话题。这里还有一个相关的话题,网友“风满楼”提问,我想买一套房子,但对方说房子权属要公证后才能交易,不知道这个公证有什么作用?

        【嘉宾】周毅:

      • 由于这位网友没说清楚对方房产权属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我这只能就公证及其效力作用、业务范围等情况向网友们作个简单的介绍,以便让大家对公证有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根据《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活动的过程,也就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并证明的过程。公证效力决定了公证所发挥的具体作用。一般来讲,公证有三个基本法律效力。即:证据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证据效力,就是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公证书就是最可靠的证据。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约定,特定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就不能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执行。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及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大家希望通过公证来解决问题、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公证的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可以办理公证的主要有这些方面:合同协议公证;继承公证;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财产分割公证;招标投标拍卖公证;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公司章程公证;保全证据公证;提存公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公证,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公证以及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由于今天时间有限,公证方面我就简要介绍到这,网友们若有具体业务上的问题要问,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的公证处,也可以直接现场或电话咨询吉安市庐陵公证处,他们的电话是0796-7050196,办公地址在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6号。

      • 【主持人】

      • 想必通过周局的介绍,刚才这位网友应该对公证有了初步的了解,具体情况也可以去相关公证机构咨询,把买房大事办好。接下来有一位名叫“一休”的网友反映一个问题,他说,我是个做生意的,在业务中与经销商发生了经济纠纷,准备通过法院打官司,可自己做生意又忙,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省时省力打官司。

        【嘉宾】周毅:

      • 这网友问得好,像他这种纠纷属于民商事纠纷,吉安仲裁委员会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不用到法院去打官司,而且便捷、高效,只需法院对裁决结果执行。这也是社会公正方面的具体体现。大家可能对仲裁还比较陌生,我简要地向网友们介绍人一下。
        吉安仲裁委员会成立于2013年,现在城南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法律服务中心,聘请在法律、经济、科技等领域内具有知名度的教授、经贸专家、退休法官、资深律师和其他经验丰富的人士担任仲裁员。仲裁是不同于法院诉讼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其启动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达成明确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共同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双方选定或者仲裁机构指定独立、公正的仲裁员对该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局仲裁裁决,其所作出的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获得法院甚至国外法院的承认和执行。
        仲裁有一定的受案范围,主要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工纠纷、投资金融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但是,婚姻、收养、监护、抚(扶)养、继承纠纷,有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福利等方面的劳动纠纷等不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
        仲裁有六大优势,一是自愿性。是否仲裁由双方当事人决定,并选定仲裁员。二是公正性。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完全由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依法秉公、独立办案。三是效率性。仲裁程序简便,审理期限短,不会久拖不决,而且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存在二审、再审程序。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最终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实惠性。仲裁不仅费用比诉讼低,而且双方达成和解,容易执行,还能保持双方合作伙伴关系。五是保密性。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且商业秘密不必公开,对当事人之间今后的商业机会影响较小。六是专业性。仲裁员一般都是各行各业的专家,能保证仲裁的专业权威性。

      • 【主持人】

      • 通过您刚才的介绍,让网友们对仲裁就有了一个初步印象,那么,当事人应该如何申请仲裁呢?

        【嘉宾】周毅:

      • 申请仲裁有三个条件:一是有仲裁协议,二是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是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申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主要有: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或者包含仲裁条款的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法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

      • 【主持人】

      • 刚才,几位网友提的问题都与社会公正相关,想必都得到了较满意的答案。现在,有一位名叫“青苹果”的网友,留言说,我在外务工,感觉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对法律的需求还是很大的,经常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有时又不知道怎样处理,这些年春节回家看到家里贴了法制宣传年历,觉得很直观,让人一看就懂,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希望多一些这样的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知识。

        【嘉宾】周毅:

      • 这位网友刚才说到的法制宣传年历,是我们普法教育的一项创新特色工作,将复杂的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很直观,的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 【主持人】

      • 是的,普法教育是我市一项做得较好的工作,在全省也有一定的影响。周局长,您能否向网友们介绍一下基本情况和一些工作打算。

        【嘉宾】周毅:

      • 好的。普法教育是一项系统的、覆盖面广的工作,今年已经是第六个五年普法,简单地说叫“六五”普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拓展宣传途径,不断扩大普法教育范围。在《井冈山报》开辟了法治专版;《井冈山报》每周一期的“练律师法律信箱”、“吉泰律师信箱”四年如一日传播法律知识,指导群众学法律。在吉安广播电视台“今晚八点”栏目设立了《政法时空》专栏,加大了法治类新闻的宣传报道力度。吉安广播电台推出法制栏目《与法同行》,播报法制新闻、开展以案说法,邀请律师在线解答法律咨询。利用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竞赛平台,组织广大网民网上学法。二是改进宣传策略,不断增强普法教育活力。自2012年起,推广吉水县 “十个怎么办一个如何算”法制年历做法,开展“法制宣传年画进家入户”活动,2012-2015年共印制法制年历200余万份免费发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针对市民、务工人员、农民、青少年等不同普法对象的实际法律需求,编印了《公民学法四百问》,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十分抢手。2014年又投入10多万元编印了5万册《吉安市2014年公民学法手册》,内容包括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禁止传销、禁毒、信访、婚姻等法律法规知识,起到实实在在的普法惠民作用。各地积极开发多样化的生活普法形式:“普法小扇子”、“法制宣传笔”、“法制宣传围裙”、“村民说事室”、“法治前哨”等,营造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筑牢宣传阵地,不断提升普法教育实效。2012年5月,市委农工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发文,将农村普法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考评内容,要求将普法宣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内容,重点推进新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全市以“三民”、“三进三解三促”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过举办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展、法制文艺巡回演出、组建普法爱心自行车队、发送普法短信、举办“农民普法夜校”等方式,推进法制宣传“下田头、进街头、上墙头”。四是推进学用结合,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全市共有6个行政村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3个行政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9个社区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开展了“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评比活动。2014年,制定了《关于加强专业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责任。各专业法部门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为载体,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日常性、持续性宣传教育。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注重与执法对象析理说法,通过正确执法传递法律精神,潜移默化地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 【嘉宾】周毅:

      • 对于刚才这位网友提到的下一步我们如何开展普法宣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住关键的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必修课程。市、县(市、区)分级组织县级和科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轮训。建立完善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考核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抓好协同配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2014年制定的《关于加强专业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每年制定年度专业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专业法宣传工作重点及措施。启动实际案例普法教育模式,以案释法开展专业法宣传,提升公民对专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践行度。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乡镇(街道)示范点创建工作,指导在“人文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进基层工作,在中心城区设置律师进社区服务点,在农村推广“普法广播”、“普法讲堂”、“普法祠堂”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受众面。四是拓展媒体普法平台,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井冈山报、吉安广播电台、吉安电视台办好《律师信箱》、《与法同行》和《法治吉安》等专题(栏),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广告牌、法治主题广场(公园)、沿街店面、建筑工地围墙、景观旗杆、公交车、车站、商场、宾馆、城市社区、商业街区等社会媒介开展公益普法,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主持人】

      • 刚才,周局长详细地介绍了我市普法教育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让我们也感受到了一个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浓厚氛围。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网友“问天”的问题,他说,我是一名农村干部,与村民打交道,要面对村民的很多矛盾纠纷,大到建房修路,小到放牛养鸡,有时真是难以对付,去年,参加了市里组织的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特别佩服杨慧芝,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举办这样的培训会?

      • 【嘉宾】周毅:

      • 听了这位农村干部的话,我很高兴,因为去年我们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与市综治办、市法院联合开展全市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下基层活动,挑选本市的杨慧芝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优秀专业调解员、优秀法官、优秀司法所长等组成培训团,变请上来教学为走下去送学,到全市13个县(市、区)开展杨慧芝调解法、人民调解业务、医疗纠纷专业调解、农村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每个县(市、区)培训1天,培训基层综治干部、司法所干部、村干部3300多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位网友说佩服杨慧芝,的确,我也很敬佩她。她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十大法治人物,是我们身边鲜活的先进典型,为了弘扬正能量,培养一大批杨慧芝式的优秀人民调解员,我们动了不少脑筋。以宣传推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杨慧芝“四心五步六法”调解工作法为抓手,打好工作“组合拳”。从2013年6月份开始,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杨慧芝“六个一”(即:编印一本工具书、开展一系列宣传、召开一次现场会、掀起一场学习热潮、组织一次巡回培训、建立一个专门基金)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在井冈山报、吉安晨报、吉安晚报、吉安电视台等市内各大媒体进行连续性、深入宣传报道。编印并公开发行了由市委王书记、省司法厅马厅长作序,时任胡市长作评的《金牌调解员杨慧芝》一书。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青原区委分别作出了向杨慧芝学习的决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文,要求在全市宣传推广“杨慧芝‘四心五步六法’调解工作法”。同时,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11月,市委办和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作用发挥、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目标。

        【主持人】

      • 的确,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在法治吉安建设维护社会秩序任务中,市司法局在人民调解方面又有什么措施呢,像刚才网友问的,会不会再举办相关的培训班呢?

      • 【嘉宾】周毅:

      • 会的,我们对人民调解工作有具体的部署:一是配合规范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平台。二是规范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食品安全、山林土地纠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事故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这里,我还特别讲一下医疗纠纷的化解,去年,江西省医疗纠纷调处试行条例实施,对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的开展将更有利。借鉴医疗纠纷调处经验,将建立其他专业性调解组织,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规范调解程序。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做优做强杨慧芝工作室等人民调解品牌,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六是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主持人】

      • 讲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有一个方面的情况社会上关注度较高,有一位“重头再来”的网友留言,我有一个亲戚前几年走了弯路,一年后将刑满释放,担心他出来后的生活,想问一下司法局,有什么具体政策吗?

      • 【嘉宾】周毅:

      • 我们把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统称为特殊人群,对这部分人群的服务与管理,从上到下都非常重视,市里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系列工作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了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创新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应急必接必送机制,也就是刑满释放人员在出狱时,司法局会组织村干部和其家属到监狱接其回家,并在半年内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还可安排到相关企业务工,解决就业问题。目前,全市每个县都已建立了特殊人群安置帮教基地,吉安县、永新县分别建立了1个市级安置帮教“中途之家”基地,解决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安置和就业。去年,我们还规范了系列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联合吉安监狱进一步完善无缝对接工作机制,与市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等9各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保障了人员、经费和机制。为了方便监狱服刑人员与亲属间的联系交流,我们还建设了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服刑人员家属可到司法局申请,通过视频与在监狱服刑人员进行视频对话,减少了很大费用,避免了路途奔波。今后,我们在人员接送、生活补助发放、帮助就业创业上还将有一些具体的举措。

        【主持人】

      • 这些特殊人群能得到这么多的关心和帮助,真是一种幸福,也是社会发展的和谐音符。 “平凡一生”网友的留言,感觉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信访怪圈,叫什么“信访不信法”,按理说法律是一把天平,难道法律在信访面前真的无济于事?

      • 【嘉宾】周毅:

      • 看来这位网友是比较关心社会事务的,应该说也是有正义感的。对于“信访不信法”的问题,现在特别是前几年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但是自从2013年我们开展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后,这种现象慢慢地得到了好转。2013年,市司法局与市信访局联合制定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通过组织挑选、律师自荐的方式,在市信访局设立律师办公室,安排工作律师到市信访局轮流接待信访群众,参与一些重大涉法涉诉等信访案件的联席会议。这些参与信访接待的律师站在中立的立场,免费为信访群众宣传法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表达诉求、解决问题。全市各地也都开展了此项工作,为党委政府分了不少忧,为人民群众解了很多难。比如,遂川县创新建立映山红群众评理调处中心,以映山红律师事务所律师和部分退休法官等为主角,为群众评理说事,化解信访等各类矛盾纠纷,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主持人】

      • 的确,对一些矛盾纠纷的化解,律师发挥了特有的优势作用。这里,还有一位叫“那些花儿”的网友问的也是有关律师的问题,他说我是一名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的学生,在依法治国背景下,想了解一下吉安依法治市、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情况。

      • 【嘉宾】周毅:

      • 很高兴在校政法专业的学生对法治建设这么关心,刚才我在前面已经向网友介绍了法治吉安建设的一些基本情况,这里着重介绍一下法律顾问的情况。
        2015年初,在泰和县进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试点的基础上,11月份,争取市里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条件、程序和要求,还组建了以律师为主的市法律顾问团,而且在今年的全市政法工作会上颁发了聘书。截止目前,我市共聘请法律顾问600多家,先后调解矛盾纠纷3000余起,解决涉法问题300余件,其中,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都聘请了法律顾问。今年,要健全法律顾问日常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法律顾问绩效考评办法。年底前,实现市、县(市、区)直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对于律师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信号,应该说律师的社会责任将更大,业务也将更多。这里,欢迎这位政法学院的学生毕业后能留在吉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因为法治吉安建设需要一大批法律服务等专业人才。

        【主持人】

      •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非常感谢周局长及市司法局对我们栏目的大力支持,同时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 【嘉宾】周毅:

      • 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