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14-11-11 09:30 - 2014-11-11 10:30

访谈嘉宾: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廖宏

访谈简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文字实录

    • 【主持人】

    •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收看吉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罗珺。今天很高兴邀请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廖宏,做客我们的直播间,就“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与网友们进行交流。您好,廖书记,非常欢迎您的到来!

    • 【嘉宾】廖宏: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

    •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对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务实行动、扎实举措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廖书记,今天我们就与网友们一起来探讨下如何做好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 【嘉宾】廖宏:

    • 好的,欢迎广大网友积极提问。

      【主持人】

    • 廖书记,我们都知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您觉得在当前形势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何重大意义?

    • 【嘉宾】廖宏:

    • 我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落实好“两个责任”,对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过去,有些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该承担的责任认识不清,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责任,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但是现在如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好,首先要问党委的责。这就给各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传递了压力,加重了担子,从而增强他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二是有利于增强责任制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两个责任”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基础上,主体更加明晰,内容更加具体,措施更加严格。今后,如果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将被追责。
      三是有利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抓好主业。过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两个责任”后,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精力,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聚焦主业抓好执纪监督和查处腐败案件等工作。

      【主持人】

    • 嗯,好的。现在都说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责无旁贷,那么我市纪委是如何落实监督责任的呢?

    • 【嘉宾】廖宏:

    • 作为党内执纪监督的专责机关,我们始终坚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并相应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责任落实。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对省委和省纪委巡视、约谈、社会评价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项进行分解,逐一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紧贴“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我们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出台了《中共吉安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负责组织了市委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落实“两个责任”的约谈工作。目前,在市属媒体上开设了“书记谈落实两个责任”专栏,分期分批安排13个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纪检组)书记通过刊登文章、做客访谈等形式说认识、讲体会、谈思路,促使各级履职尽责。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以教育为前提、以制度为保障、以问责为抓手,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动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率先开展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
      三是坚决惩治腐败。紧紧盯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基层的腐败问题、行政执法部门的腐败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增强执纪办案的震慑力。

      【主持人】

    • 廖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下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我市又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 【嘉宾】廖宏:

    • 市委对落实“两个责任”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市委“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推进责任落实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第一,深化思想认识。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班子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不断深化认识,切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指导工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
      第二,拓展落实“两个责任”的载体抓手。通过综合运用“签字背书”制度、责任报告制度、党委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述责制度、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纪委约谈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对各级落实责任的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并相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制考核机制,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第三,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必须严格追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

      【主持人】

    • 好的,谢谢廖书记与我们一起交流了有关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现在我们一起看下第一位网友的留言。网友“回眸一笑”问到,现在全国的纪检监察机关都在提“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是为了聚焦中心任务,更好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那么市纪委监察局“三转”的基本情况是什么样的?请介绍一下。

    • 【嘉宾】廖宏:

    • 这位网友问得很好,反映出了大家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关注。“三转”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责主业的现实需要。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自觉行动,加快“三转”步伐。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让“三转”成为全系统的共识共为。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三转”大讨论活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开展了专题学习会、主任讲坛、“我为三转献一计”和相关课题集中调研、专项督查等活动,通过开展活动,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化了对“三转”的认识,逐步消除了“纪检监察干部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会导致被边缘化、会缺少工作抓手”等思想顾虑,统一了思想,强化了突出主责主业的意识,从而牢牢把握了工作主动权。
      二是调整了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我们按照上下对应、突出主业、归类整合、总量不变的原则,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一是整合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与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管理室、执法监察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二是增设3个内设机构。增设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三是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的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的基础上组建宣传部。四是更名5个内设机构。纪检监察一至三室更名为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信访举报室更名为信访室,调研法规室更名为研究室。调整之后,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的内设机构有9个,占机关内设机构总数的69.23%;人员编制为34名,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59.65%。
      三是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分工。我本人和全市13个县(市、区)纪委书记都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中心工作;市直单位35名、县直单位117名派驻纪检组长分工调整也全部落实到位。211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中,已有200名的分工作了调整。
      四是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市本级和13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均已完成清理工作。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取消或不再参与111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6个。
      五是移交了有关工作。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要求,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与管理、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和管理、政府绩效管理等3项工作移交给了有关的主管和主责部门。
      六是改进了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我们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集中整改了一批“四风”问题。与此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从严管理,严防“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认真调查核实,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的干部,要求有关单位进行调离岗位的处理。

      【主持人】

    • 通过介绍,大家对我市“三转”的基本情况有了一个了解,那么市纪委实行“三转”后取得了哪些成效?

    • 【嘉宾】廖宏:

    • 通过“三转”,市纪委监察局既厘清了责任,克服了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又攥紧了拳头,改变了工作中“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履职能力。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明显加大。1-9月,共立案690件(同比增长45.9%),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同比增长75%)、乡科级干部82人(同比增长86.4%);结案57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人。市纪委自办案件13件(同比增长18%),县(市、区)纪委自办案件289件(同比增长46%)。
      二是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升温。坚持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周而复始,驰而不息,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具体规定的监督检查。按照市委的要求,牵头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利用个人影响力为亲友谋取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等6项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期间,市、县两级廉政帐户收到干部上缴插手工程不当利益收入164万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案件12件,涉案金额700余万元。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清理“小金库”违规资金61.97万元。
      三是监督问责实效不断提高。我们着力转变监督方式,从参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上来;同时,综合运用约谈、函询、信访说明和发出监察建议书等手段,大大增强了监督问责的实际效果。今年,采取集中约谈与个别约谈的方式,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了井开区、各县(市、区)和庐陵新区党政主要领导、纪(工)委书记;就“两个责任”落实及社会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的部分县(市、区)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就有关问题提出监察建议12次,发出信访监督通知书64份;等等。

      【主持人】

    • 刚才廖书记您介绍了市纪委“三转”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那么现在我们想知道,市纪检监察机关为推进“三转”工作,下一步将如何打算?

    • 【嘉宾】廖宏:

    • 目前,“三转”还只是开始,巩固和深化“三转”成果,充分发挥“三转”综合效应,下一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将找准“三转”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切入点,积极探索“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新思路、新对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方面,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执纪监督方式创新。一是把坚决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田工程,打老虎,拍苍蝇,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二是把强化作风建设作为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连心桥工程,持续正风肃纪,保持吉安风清气正、勤廉干事的政治生态;三是把构建特色惩防体系作为保障性工程,特别是围绕着项目的建设、物资的采购、资金的管理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地防止出现“牛栏关猫”的现象。
      另一方面,加快改革步伐,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纪检组、纪工委)查办案件工作指导、会同组织部门加强对下级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提名考察和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实践探索,为下一步全面落实“两个为主”提供借鉴。认真跟进省直管县——安福县纪委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完善县(市、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发挥好纪工委作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下级纪委选调、录用人员向上级纪委报备制度,等等。

      【主持人】

    • 谢谢廖书记对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做了详细介绍。接下来我们看看下一位网友的提问,这里网友“江西老方”提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在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和行为很受群众关注,有人说进了纪委就意味着进了“保险箱”、“避风港”,对此观点,您有何看法?

    • 【嘉宾】廖宏:

    • 这位网友提得这个问题现在普遍很受关注。我认为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避风港”,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有天生的“免疫力”。
      首先,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会受到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也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特别是一些重要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握有的权力或者这种权力带来的影响力相当大,随之而来的,面临的诱惑和腐蚀拉拢相当多,权力寻租的空间相当大,廉政风险相当高。其次,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也会面临说情和各种阻力,稍有放松就有可能导致权力滥用,出现办案不公,执纪不严的现象,损害队伍的形象。对此,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铁军。

      【主持人】

    • 下面这位网友“雨后彩虹”问得就更具体,他问到,市纪委监察局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上,采取什么举措进行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情况的出现?

    • 【嘉宾】廖宏:

    • 这位网友您好!“灯下黑”是指灯具下面的阴暗区域。意同“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要求,我市于7月初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目前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来防止“灯下黑”:一是严明纪律。我们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执行中纪委王岐山书记提出的“四个不准”,即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二是抓早抓小。我们认真落实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室、组织部和机关党委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用规矩约束干部的行为,对干部身上的缺点和不足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严格执纪。客观上说,我市各级纪检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强、有责任、敢担当的队伍。大多数人“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然而“瑕不掩瑜”,个别人难免“扛不住”、“犯迷糊”。不拿自己开刀,就无法向他人亮剑。到今年9月底,市纪委已将2名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干部调离了纪检监察工作岗位。

      【主持人】

    • 根据您的介绍,说明纪检监察干部都需要“打铁还需自身硬”,严于律己。

    • 【嘉宾】廖宏:

    • 嗯,是的。确切地说,应该比其他党员干部更需要严格自律。

      【主持人】

    • 嗯,好的,下面我们来关注下一个问题。现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是很火的话题。网友“清白豆腐”就问到,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那么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

    • 【嘉宾】廖宏:

    • 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一是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入手,通过解决一系列具体问题,狠抓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比如,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贺年卡、烟花爆竹,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清理会员卡等。同时,我们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通过下发通知、发送手机短信、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是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监督责任,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约谈督导等方式,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同时邀请媒体进行监督,始终保持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态势。截止目前,全市开展以明察暗访为主的监督检查232次。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铁面执纪,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3起,处理党员干部30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人,县处级干部3人。通过下发文件、利用各种媒体对违规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6月份以来,全市共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119起,处理人数232人。
      总的看,经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上下反响很好。但我们还是要坚持狠抓,形成常态化和机制化。

      【主持人】

    • 刚才廖书记您介绍了这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也提到了要继续持之以恒狠抓工作。这里有位叫作“带你去吹吹风”的网友就问到,我们既然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什么我们还要反复强调、继续狠抓呢?

    • 【嘉宾】廖宏:

    • 第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风问题,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我们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第二,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作风问题积习甚深,具有惯性,抓一抓就见效,松一松就回潮。因此,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坚持“常”“长”二字,经常抓、长期抓,绝不能半途而废、虎头蛇尾,绝不给“四风”卷土重来、死灰复燃的机会。
      第三,当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和部门压力传导不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上紧下松现象;有些违规问题由公开转向隐蔽,公款吃请由明转暗;少数党员干部自身要求不严,顶风违纪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等等。总的看,“四风”问题还处于“不敢”的阶段,远远没有达到“不能”、“不想”的程度。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所以,我们要保持清醒和冷静,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主持人】

    • 这位叫“火星上的猫”的网友又问到,当前一些四风现象有披上“隐身衣”等隐匿化的倾向,那么为了防止“四风”回潮,纪检监察机关将如何应对?

    • 【嘉宾】廖宏:

    • “四风”“隐身衣”的出现,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也给我们的执纪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会坚守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
      一要突出监督重点。注重抓节点、抓重点,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力量查处公款消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问题。在重要节日紧紧盯住用公款送节礼,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私人宴请,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等容易发生的问题。
      二要严格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屡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追究有关单位纪委和纪检组的责任。
      三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公开举报信息,借助群众的“火眼金睛”和媒体的平台支撑,形成监督合力,揭露“四风”“隐身衣”,为纠正“四风”提供有力支持。
      四要推动制度建设。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违规行为趋于隐蔽,一些地方和单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督促各级党委履行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四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主持人】

    •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非常感谢廖书记对我们栏目的大力支持,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同时也谢谢收看我们这次访谈节目的网友们。谢谢大家,再见!

    • 【嘉宾】廖宏:

    • 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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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问题
      • 【主持人】

      •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收看吉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罗珺。今天很高兴邀请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廖宏,做客我们的直播间,就“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与网友们进行交流。您好,廖书记,非常欢迎您的到来!

      • 【嘉宾】廖宏: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

      •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对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务实行动、扎实举措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廖书记,今天我们就与网友们一起来探讨下如何做好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 【嘉宾】廖宏:

      • 好的,欢迎广大网友积极提问。

        【主持人】

      • 廖书记,我们都知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您觉得在当前形势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何重大意义?

      • 【嘉宾】廖宏:

      • 我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落实好“两个责任”,对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过去,有些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该承担的责任认识不清,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责任,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但是现在如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好,首先要问党委的责。这就给各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传递了压力,加重了担子,从而增强他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二是有利于增强责任制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两个责任”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基础上,主体更加明晰,内容更加具体,措施更加严格。今后,如果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将被追责。
        三是有利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抓好主业。过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两个责任”后,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精力,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聚焦主业抓好执纪监督和查处腐败案件等工作。

        【主持人】

      • 嗯,好的。现在都说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责无旁贷,那么我市纪委是如何落实监督责任的呢?

      • 【嘉宾】廖宏:

      • 作为党内执纪监督的专责机关,我们始终坚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并相应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责任落实。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对省委和省纪委巡视、约谈、社会评价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项进行分解,逐一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紧贴“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我们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出台了《中共吉安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负责组织了市委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落实“两个责任”的约谈工作。目前,在市属媒体上开设了“书记谈落实两个责任”专栏,分期分批安排13个县(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纪检组)书记通过刊登文章、做客访谈等形式说认识、讲体会、谈思路,促使各级履职尽责。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以教育为前提、以制度为保障、以问责为抓手,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动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率先开展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
        三是坚决惩治腐败。紧紧盯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基层的腐败问题、行政执法部门的腐败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增强执纪办案的震慑力。

        【主持人】

      • 廖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下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我市又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 【嘉宾】廖宏:

      • 市委对落实“两个责任”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市委“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推进责任落实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第一,深化思想认识。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班子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不断深化认识,切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指导工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
        第二,拓展落实“两个责任”的载体抓手。通过综合运用“签字背书”制度、责任报告制度、党委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述责制度、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纪委约谈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对各级落实责任的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并相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制考核机制,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第三,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必须严格追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

        【主持人】

      • 好的,谢谢廖书记与我们一起交流了有关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现在我们一起看下第一位网友的留言。网友“回眸一笑”问到,现在全国的纪检监察机关都在提“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是为了聚焦中心任务,更好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那么市纪委监察局“三转”的基本情况是什么样的?请介绍一下。

      • 【嘉宾】廖宏:

      • 这位网友问得很好,反映出了大家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关注。“三转”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责主业的现实需要。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自觉行动,加快“三转”步伐。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让“三转”成为全系统的共识共为。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三转”大讨论活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开展了专题学习会、主任讲坛、“我为三转献一计”和相关课题集中调研、专项督查等活动,通过开展活动,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化了对“三转”的认识,逐步消除了“纪检监察干部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会导致被边缘化、会缺少工作抓手”等思想顾虑,统一了思想,强化了突出主责主业的意识,从而牢牢把握了工作主动权。
        二是调整了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我们按照上下对应、突出主业、归类整合、总量不变的原则,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一是整合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与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管理室、执法监察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二是增设3个内设机构。增设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三是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的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的基础上组建宣传部。四是更名5个内设机构。纪检监察一至三室更名为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信访举报室更名为信访室,调研法规室更名为研究室。调整之后,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的内设机构有9个,占机关内设机构总数的69.23%;人员编制为34名,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59.65%。
        三是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分工。我本人和全市13个县(市、区)纪委书记都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中心工作;市直单位35名、县直单位117名派驻纪检组长分工调整也全部落实到位。211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中,已有200名的分工作了调整。
        四是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市本级和13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均已完成清理工作。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取消或不再参与111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6个。
        五是移交了有关工作。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要求,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与管理、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和管理、政府绩效管理等3项工作移交给了有关的主管和主责部门。
        六是改进了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我们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集中整改了一批“四风”问题。与此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从严管理,严防“灯下黑”,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认真调查核实,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的干部,要求有关单位进行调离岗位的处理。

        【主持人】

      • 通过介绍,大家对我市“三转”的基本情况有了一个了解,那么市纪委实行“三转”后取得了哪些成效?

      • 【嘉宾】廖宏:

      • 通过“三转”,市纪委监察局既厘清了责任,克服了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又攥紧了拳头,改变了工作中“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履职能力。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明显加大。1-9月,共立案690件(同比增长45.9%),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同比增长75%)、乡科级干部82人(同比增长86.4%);结案57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人。市纪委自办案件13件(同比增长18%),县(市、区)纪委自办案件289件(同比增长46%)。
        二是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升温。坚持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周而复始,驰而不息,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具体规定的监督检查。按照市委的要求,牵头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利用个人影响力为亲友谋取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等6项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期间,市、县两级廉政帐户收到干部上缴插手工程不当利益收入164万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案件12件,涉案金额700余万元。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清理“小金库”违规资金61.97万元。
        三是监督问责实效不断提高。我们着力转变监督方式,从参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上来;同时,综合运用约谈、函询、信访说明和发出监察建议书等手段,大大增强了监督问责的实际效果。今年,采取集中约谈与个别约谈的方式,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了井开区、各县(市、区)和庐陵新区党政主要领导、纪(工)委书记;就“两个责任”落实及社会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的部分县(市、区)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就有关问题提出监察建议12次,发出信访监督通知书64份;等等。

        【主持人】

      • 刚才廖书记您介绍了市纪委“三转”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那么现在我们想知道,市纪检监察机关为推进“三转”工作,下一步将如何打算?

      • 【嘉宾】廖宏:

      • 目前,“三转”还只是开始,巩固和深化“三转”成果,充分发挥“三转”综合效应,下一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将找准“三转”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切入点,积极探索“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新思路、新对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方面,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执纪监督方式创新。一是把坚决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田工程,打老虎,拍苍蝇,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二是把强化作风建设作为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连心桥工程,持续正风肃纪,保持吉安风清气正、勤廉干事的政治生态;三是把构建特色惩防体系作为保障性工程,特别是围绕着项目的建设、物资的采购、资金的管理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地防止出现“牛栏关猫”的现象。
        另一方面,加快改革步伐,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纪检组、纪工委)查办案件工作指导、会同组织部门加强对下级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提名考察和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实践探索,为下一步全面落实“两个为主”提供借鉴。认真跟进省直管县——安福县纪委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完善县(市、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发挥好纪工委作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下级纪委选调、录用人员向上级纪委报备制度,等等。

        【主持人】

      • 谢谢廖书记对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做了详细介绍。接下来我们看看下一位网友的提问,这里网友“江西老方”提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在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和行为很受群众关注,有人说进了纪委就意味着进了“保险箱”、“避风港”,对此观点,您有何看法?

      • 【嘉宾】廖宏:

      • 这位网友提得这个问题现在普遍很受关注。我认为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避风港”,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有天生的“免疫力”。
        首先,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会受到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也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特别是一些重要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握有的权力或者这种权力带来的影响力相当大,随之而来的,面临的诱惑和腐蚀拉拢相当多,权力寻租的空间相当大,廉政风险相当高。其次,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也会面临说情和各种阻力,稍有放松就有可能导致权力滥用,出现办案不公,执纪不严的现象,损害队伍的形象。对此,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铁军。

        【主持人】

      • 下面这位网友“雨后彩虹”问得就更具体,他问到,市纪委监察局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上,采取什么举措进行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情况的出现?

      • 【嘉宾】廖宏:

      • 这位网友您好!“灯下黑”是指灯具下面的阴暗区域。意同“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要求,我市于7月初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目前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来防止“灯下黑”:一是严明纪律。我们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执行中纪委王岐山书记提出的“四个不准”,即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二是抓早抓小。我们认真落实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室、组织部和机关党委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用规矩约束干部的行为,对干部身上的缺点和不足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严格执纪。客观上说,我市各级纪检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强、有责任、敢担当的队伍。大多数人“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然而“瑕不掩瑜”,个别人难免“扛不住”、“犯迷糊”。不拿自己开刀,就无法向他人亮剑。到今年9月底,市纪委已将2名不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干部调离了纪检监察工作岗位。

        【主持人】

      • 根据您的介绍,说明纪检监察干部都需要“打铁还需自身硬”,严于律己。

      • 【嘉宾】廖宏:

      • 嗯,是的。确切地说,应该比其他党员干部更需要严格自律。

        【主持人】

      • 嗯,好的,下面我们来关注下一个问题。现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是很火的话题。网友“清白豆腐”就问到,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那么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

      • 【嘉宾】廖宏:

      • 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一是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入手,通过解决一系列具体问题,狠抓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比如,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贺年卡、烟花爆竹,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清理会员卡等。同时,我们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通过下发通知、发送手机短信、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是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监督责任,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约谈督导等方式,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同时邀请媒体进行监督,始终保持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态势。截止目前,全市开展以明察暗访为主的监督检查232次。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铁面执纪,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3起,处理党员干部30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人,县处级干部3人。通过下发文件、利用各种媒体对违规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6月份以来,全市共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119起,处理人数232人。
        总的看,经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上下反响很好。但我们还是要坚持狠抓,形成常态化和机制化。

        【主持人】

      • 刚才廖书记您介绍了这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也提到了要继续持之以恒狠抓工作。这里有位叫作“带你去吹吹风”的网友就问到,我们既然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什么我们还要反复强调、继续狠抓呢?

      • 【嘉宾】廖宏:

      • 第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风问题,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我们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第二,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作风问题积习甚深,具有惯性,抓一抓就见效,松一松就回潮。因此,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坚持“常”“长”二字,经常抓、长期抓,绝不能半途而废、虎头蛇尾,绝不给“四风”卷土重来、死灰复燃的机会。
        第三,当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和部门压力传导不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上紧下松现象;有些违规问题由公开转向隐蔽,公款吃请由明转暗;少数党员干部自身要求不严,顶风违纪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等等。总的看,“四风”问题还处于“不敢”的阶段,远远没有达到“不能”、“不想”的程度。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所以,我们要保持清醒和冷静,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主持人】

      • 这位叫“火星上的猫”的网友又问到,当前一些四风现象有披上“隐身衣”等隐匿化的倾向,那么为了防止“四风”回潮,纪检监察机关将如何应对?

      • 【嘉宾】廖宏:

      • “四风”“隐身衣”的出现,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也给我们的执纪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会坚守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
        一要突出监督重点。注重抓节点、抓重点,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力量查处公款消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等问题。在重要节日紧紧盯住用公款送节礼,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私人宴请,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等容易发生的问题。
        二要严格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屡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追究有关单位纪委和纪检组的责任。
        三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公开举报信息,借助群众的“火眼金睛”和媒体的平台支撑,形成监督合力,揭露“四风”“隐身衣”,为纠正“四风”提供有力支持。
        四要推动制度建设。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违规行为趋于隐蔽,一些地方和单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督促各级党委履行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四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主持人】

      •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非常感谢廖书记对我们栏目的大力支持,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同时也谢谢收看我们这次访谈节目的网友们。谢谢大家,再见!

      • 【嘉宾】廖宏:

      • 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再见!